原告:徐勇,男,1982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中宝,上海铭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汪正红,男,1974年8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池州市。
原告徐勇与被告汪正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7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本案因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杨 立
书记员:王晓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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