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徐某1与徐某2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徐某1,男,1945年9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建勋,上海海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奇,上海海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徐某2,男,1980年1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
  原告徐某1诉被告徐某2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原告徐某1未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袁  洁

书记员:陆  蕾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