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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与杨某发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普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俊辉,上海市现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郭祺,上海市现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某发,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普陀区。
  原告徐某与被告杨某发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徐某撤诉。
  案件保全费人民币2520元,由原告徐某负担。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原告徐某负担。

审判员:李嘉楠

书记员:张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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