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徐界明与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浦秀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徐界明,男,1962年4月2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奉贤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界元(系原告徐界明哥哥),住上海市奉贤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群群,上海理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浦秀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负责人:冯建军,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尤明杰,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俞健,上海道舍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徐界明诉被告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浦秀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吴慰平

书记员:唐军芳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