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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良与徐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徐良,男,1968年2月2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嘉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榕斌,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珏,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徐美玲,女,1978年7月2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嘉定区。
  原告徐良诉被告徐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徐美玲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宋勤丰

书记员:俞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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