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英文,男,1972年4月1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军,上海翊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孙凯,男,1977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
原告徐英文与被告孙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孙凯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其送达诉讼材料,故需进行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邹惠贤
书记员:邵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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