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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麒与万正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徐麒,男,1985年7月1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韵翔,上海捷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越,上海捷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万正泉,男,1986年1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抚州市。
  上列当事人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万正泉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管有珍

书记员:张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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