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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佳胤与卢顺发、周雪敏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戴佳胤,男,1980年8月16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小燕,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晨,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卢顺发,男,1983年11月7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被告:周雪敏,女,1986年1月20日生,汉族,住江西省。
  原告戴佳胤诉被告卢顺发、周雪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谷培涛

书记员:徐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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