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戴妍,女,1991年5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黄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仲琦,上海王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
法定代表人:陈建祥。
原告戴妍与被告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立案。原告戴妍于2019年10月18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并未缴纳诉讼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戴妍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郑马威
书记员:李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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