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挣世界网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刘鹏,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冷雪琴,上海申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洪朴,上海申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启贇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甄国钢,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武平,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挣世界网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被告启贇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2日立案。原告挣世界网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及诉讼权利。现原告挣世界网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在法院宣判前,申请撤回起诉,系对自身诉讼权利及民事权利的处分,与法不悖,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挣世界网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原告挣世界网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杨立转
书记员:樊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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