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裕斌,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琳,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苏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桂传。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新卯。
被告:刘溶溶,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项荣磊,上海市国雄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方某某诉被告苏某、刘溶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冷安宏
书记员:施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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