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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方雄华,男,1963年2月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黄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陆华,男,1991年7月31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方雄华与被告陆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件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陶义才
书记员:赵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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