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曹斌,男,1983年1月30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佳民,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矩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陆浩宇。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林锋,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时兵,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曹斌与被告上海矩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故案件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盛 庆
书记员:胡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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