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曹鹏飞,男,1989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长葛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锡亮,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峥,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东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
法定代表人:刘培云,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玉霞,女。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负责人:万忠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素玲,上海和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余萍,上海和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曹鹏飞诉被告上海东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9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复杂,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殷 健
书记员:方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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