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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耀祥与祁和平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曾耀祥,男,1991年3月3日生,汉族,住广东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黎荣杰,上海朱方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祁和平,男,1977年2月8日生,汉族,住重庆市。
  本院受理原告曾耀祥诉被告祁和平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本案案情复杂,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原告曾耀祥诉被告祁和平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梅丽华

书记员: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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