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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嫣敏与恳锭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朱嫣敏,女,1978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莉,四川泰仁(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玉龙,四川泰仁(上海)律师事务所律
  被告:恳锭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堡路XXX号XXX幢楼四层401-19室。
  法定代表人:郎涛,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靳春雨,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朱嫣敏与被告恳锭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不能在简易程序审限内审结,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董迪思

书记员:顾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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