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朱树龙,男,1976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 委托代理诉讼人:胡家道,上海新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金良,男,1963年9月1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朱树龙诉被告陈金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葛蓓菁
书记员:徐晓燕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