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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朱永华,男,1959年4月6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代理人彭亚斌,上海韩明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宝华,男,1966年7月5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朱永华诉被告朱宝华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朱永华于2020年3月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朱永华撤诉。
审判员:益美芳
书记员:孙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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