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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竞与上海源涞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申请人:朱竞,男,1989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毓,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律师。
  担保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
  负责人:周敏,总经理。
  被申请人:上海源涞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孙元元。
  朱竞与上海源涞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朱竞于2018年11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上海源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5万元财产,并已向本院提供信用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以保护其合法权益、有利于执行为由,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提供了相应担保,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上海源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6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黄晨辰

书记员:江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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