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朱静与王卫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朱静,男,1983年3月20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玥,上海运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卫,男,1980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乡市。
  原告朱静与被告王卫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5日立案。2019年1月16日,原告朱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朱静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02元,减半收取计101元,由原告朱静负担。
  

审判员:刘  晨

书记员:陈丽婕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