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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李先顺,男,1988年12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锡亮,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奚李祝,男,1986年7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 原告李先顺与被告奚李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殷 健
书记员:陈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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