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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与上海沐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反诉被告):李欣,男,汉族,1982年3月24日出生,住江西省抚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进峰,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上海沐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
  法定代表人:邹来生,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小勇,上海市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欣与被告上海沐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7年11月10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尹  萍

书记员:周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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