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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峰与上海伯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孔祥硕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李波峰,男,1989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临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慈祥,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桑成露,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伯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孔祥硕,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孔祥硕,男,1987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原告李波峰与被告上海伯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孔祥硕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件审理需要,本案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吴慈新

书记员:曹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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