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焕勤,女,1973年1月8日生,汉族,住河南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清清,上海沃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齐小静,上海沃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昊坦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邢高峰。
被告:邢高峰,男,1973年3月26日生,汉族,住江苏省通州市。
原告李焕勤诉被告上海昊坦物流有限公司、邢高峰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6日立案。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可能涉及经济犯罪嫌疑,并将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杜晓淳
书记员:刘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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