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李萱与实创家居装饰集团上海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李萱,女,1983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牙述彪,上海喜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实创家居装饰集团上海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陈曦。
  原告李萱与被告实创家居装饰集团上海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原告李萱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李萱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向红

书记员:谯  烨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