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杜欢迎与张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杜欢迎,男,1986年2月10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云沙,上海沃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娴,上海沃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豹,男,1979年8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
  原告杜欢迎与被告张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3日立案。原告杜欢迎于2018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杜欢迎以需补充证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于法无悖,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杜欢迎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80元,减半收取计1,590元,由原告欢迎负担。

审判员:王爱铭

书记员:牛子yan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