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杨臻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杨臻,男,1979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建,江苏海联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
  主要负责人:陈雪松,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云涛,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晓东,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孙建平。
  原告杨臻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七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三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严亚璐

书记员:征伟杰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