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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叶榭镇东勤村村民委员会与杜新章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松江区叶榭镇东勤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孙连欢,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冬辉,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翕翊,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杜新章,男,1955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原告松江区叶榭镇东勤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杜新章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案情复杂,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凌  莉

书记员:朱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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