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林惠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解除保全申请人:张琪,男,1963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解除保全申请人:孟茹芬,女,1966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被申请人:林惠勇,男,1975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郁卫龙,上海市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张琪、孟茹芬与被申请人林惠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4日作出(2018)沪0112民初20659号民事裁定,冻结张琪的银行存款364,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现张琪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并提供现金364,000元作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申请人张琪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蒋宇娟

书记员:张梦萦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