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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与上海冬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林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甄亚辉,上海福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段文俊,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六安市。
  被告:上海冬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王连华。
  被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
  负责人:刘洪。
  本院在审理原告林某与被告段文俊、上海冬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诉讼费,且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彭秀嬿

书记员:张  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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