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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柏冲,女,1984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训利,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秉惠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王兴。 原告柏冲与被告上海秉惠贸易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3日立案。原告柏冲表示不再缴纳本案诉讼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柏冲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莉莎
书记员:邝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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