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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某、谭某等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段某某。
委托代理人:李强,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万聪,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谭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段某某诉被告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 黄桂武
人民陪审员 张黑明
人民陪审员 高选成

书记员: 于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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