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江苏新大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江苏新大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海门市。
  法定代表人:陆建飞,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国平,上海乔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龙辉,上海乔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唐钧,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健,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晓佳,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江苏新大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原、被告争议较大,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王  未

书记员:罗  懿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