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江阴市兴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江阴市万达布厂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0

原告:江阴市兴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阴市长泾镇环南路17号。
法定代表人:张忠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科,江苏普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明,江苏普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阴市万达布厂,住所地江阴市祝塘镇陶家降村。
投资人:严建忠。

原告江阴市兴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建公司)诉被告江阴市万达布厂(以下简称万达布厂)、严建忠、王桂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2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原告兴建公司撤回对严建忠、王桂琴的起诉。原告兴建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万达布厂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告兴建公司诉称事实有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最高额抵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发票等证据在卷证实,被告万达布厂未到庭答辩,本院予以确认。最高额借款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约定:“借款人凡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任一义务,贷款人均有权停止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未到期的全部贷款本息,并承担自违约之日起至实际归还贷款本息之日止以未归还贷款本息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违约金。”故兴建公司有权提前收回万达布厂的全部贷款本息,且要求万达布厂承担违约金。但最高额借款合同中未另行约定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在最高额借款合同中已经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再要求万达布厂承担逾期还款期间利息,突破了违约金条款的本意,加重了万达布厂的违约责任,故兴建公司主张万达布厂承担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江阴市万达布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江阴市兴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万元并支付自2016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借款本金7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违约金。
二、江阴市万达布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江阴市兴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43300元。
三、对江阴市万达布厂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及本案诉讼费,江阴市兴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权就江阴市万达布厂名下坐落于江阴市环西路169-1,101室房屋(所有权证号:jy10114484)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债权数额137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驳回江阴市兴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620元、保全费4520元,合计10140元(江阴市兴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江阴市万达布厂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江阴市兴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根据上诉请求,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预交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a)。

审判员  沈洪兴

书记员:华吉红 本案援引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