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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李亮与钟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沈李亮,男,1986年5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花伟,上海东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钟健,男,1985年5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
  原告沈李亮与被告钟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9日立案。原告沈李亮于2018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明确表示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沈李亮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爱铭

书记员:薛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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