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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如何确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

2024-05-16 遗产律师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若公民在去世之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则去世之后的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进行分割。遗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他们各自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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