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港联不动产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邓招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港联不动产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黄建邦,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恋,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邓招桂,男,1969年11月13日生,汉族,住福建省武夷山市。
  原告港联不动产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邓招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邓招桂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傅月琴

书记员:顾国华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