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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与殷政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
  法定代表人:梅虹,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丽勤,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以晴,上海仁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殷政,男,1984年10月20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
  原告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殷政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4日立案。2018年9月4日,原告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计212.50元,由原告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负担(已付)。

审判员:方美玲

书记员:张树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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