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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某某与徐某某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牛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现住广东省深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严业周,上海业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文江,上海业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徐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静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马,上海智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牛某某诉被告徐某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梁钟芳

书记员:盛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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