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王丽荣与吴宪宏、宋玉茹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王丽荣,女,1975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玉年(系原告王丽荣丈夫),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莉(系原告王丽荣妹妹),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吴宪宏,男,1967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先忠,上海市中远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宋玉茹,女,1987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第三人:宋建国,男,1959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高路XXX弄XXX号XXX室。
  本院受理原告王丽荣与被告吴宪宏、宋玉茹及第三人宋建国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董迪思

书记员:顾玉婷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