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玉娇,女,1993年12月22日生,汉族,住安徽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培源,上海永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君灵马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
法定代表人:朱立军,董事长。
被告:上海丹布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
法定代表人:耿媛媛,执行董事。
上列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传君,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钱飞,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何伟。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振宇,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楠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XXX号XXX幢二层东间229部位。
法定代表人:邵良柱。
被告: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黄明,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可青,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志芳,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玉娇与被告上海君灵马业有限公司、上海丹布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公司、上海楠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夏 君
书记员:胡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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