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益平,男,1972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东台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劼芃,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歆,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镇,男,1990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
原告王益平与被告黄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6日立案。2018年12月10日,原告王益平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王益平申请撤诉并无不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益平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王益平负担(已付)。
审判员:曹 霞
书记员:唐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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