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磊,男,1982年6月25日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上海艺泰安邦业主委员会,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主要负责人,杨芳,业委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许建斌,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原告王磊与被告上海艺泰安邦业主委员会业主知情权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顾玲玲
书记员:倪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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