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王磊,男,1982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杨林,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刚毅,上海市申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盛学军,上海市申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王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6民初43518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二审期间,上诉人王磊于2019年12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上诉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王磊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孙雪梅
书记员:徐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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