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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聿飞与刘永风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王聿飞,男,汉族,1982年7月12日出生,户籍地山东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为华,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严威,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永风,男,汉族,1982年8月3日出生,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
  原告王聿飞诉被告刘永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邢美新

书记员:张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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