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薇,女,1985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徐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钦官,江苏觉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君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XXX号XXX层XXX室。
法定代表人:周海船。
被告:江苏富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
法定代表人:周运洋。
被告:周运洋,男,1979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
原告王薇与被告上海君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苏富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根据原告申请,本院于2019年6月6日追加周运洋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件审理需要,本案不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原告王薇与被告上海君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苏富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运洋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朱玲芳
书记员:杨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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