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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跃与韩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王跃,男,1957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东进,上海市商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韩樑,男,1981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原告王跃与被告韩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日立案。原告王跃于2018年11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王跃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王跃负担。

审判员:许  颢

书记员:丁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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