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瑞德尔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农迪人然合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农迪人然合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申请人:瑞德尔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THOMASHANSROMAN,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凤英,上海耶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上海农迪人然合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县。
  被申请人:上海农迪人然合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申请人瑞德尔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农迪人然合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农迪人然合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12月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上海农迪人然合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农迪人然合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4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陈  强

书记员:魏玉婷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