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田夫友,男,1992年5月28日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庆龙,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卢雷,男,1988年6月5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
被告:杜建昌,男,1968年11月11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青浦区。
原告田夫友与被告卢雷、杜建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卢雷下落不明,需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其进行审理,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范根生
书记员:邵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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