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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志学与张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申请人:田志学,男,1950年6月1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丹青,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洁蕾,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张坚,男,1969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田志学与张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田志学于2018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张坚名下价值人民币149.65万元的财产,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田志学的上述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并提交了担保函及相关材料。
  本院经审查认为,田志学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张坚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49.6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任培君

书记员:于  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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